1、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包含哪一种人群( )。
2、以下属于广州市一类门特病种的是( )。
3、城乡医保参保人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
4、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8、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医疗事故,因医疗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相关医疗费用,社会保险基金( )。
11、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 )。
1、新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点手续。
2、住院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应当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实施。
3、异地参保人在本市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自费病人管理,无需参照本地参保人就医管理规定。
4、对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做到“优先采用”“应配尽配”。
5、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大型诊疗项目、核定床位数等发生变化,无须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参保人住院期间,可以同时进行门诊就诊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7、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当月基金状态正常,但险种状态为暂停参保,仍可以在医院进行结算,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8、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所有医保业务环节(含挂号、结算、取药、打印检验检查报告等环节)都支持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就医凭证。
9、《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称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是指: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0、新生儿在医院就诊,因无身份证,家长无法为其申领医保电子凭证,需等办理身份证后才能使用医保服务。